通常說來,只要青少年打破規(guī)則,那么就會受到懲罰,這對父母和孩子都不會有益。這一簡單的懲罰邏輯目的在于增加規(guī)則不再被打破的可能性。
但是,如果懲罰的目的在于幫助青少年,那么該懲罰就可能有助于確立青少年的品德和價值觀念,同時減少將來打破該規(guī)則的可能性。例如,一個毀壞財物或偷他人物品的青少年會給被偷者造成傷害和痛苦。然而,與把該青少年送進監(jiān)獄相比,賠償通常對雙方都更有益。賠償可以包括以工作賺錢或在家勞動掙錢以賠償受害者所受到的物質和情感傷害,盡管這樣的賠償更多的是符號意義上的,重要的是能使青少年做一些對受害者有益的事情,這可以幫助該青少午不忘記究竟發(fā)生了什么,并不再做同樣的錯事。此外,這還將幫助該青少年改過自新,因為好的行為可以幫助一個人寬恕自己。
建立懲罰的層級
如果青少年在一天或一星期里屢次犯同樣的錯誤,那么在獎懲方面設立層級就較為有效,假如在一天里多次拒絕合作,或在一星期里多次犯規(guī)或幾次不去上學,那么處罰就必須更加嚴厲。
例如,一個拒絕遵循規(guī)則的青少年在第一次可以給予口頭警告;如果第二次再這樣,就可以讓他在浴室里關15分鐘禁閉;如果他繼續(xù)拒絕遵守規(guī)則,那么關禁閉的時間可以增加到30分鐘、45分鐘,甚至更長時間。同樣,如果孩子不去上學,那么第一次的禁閉時間可以是第二天加一天周末;但如果在這一星期里再犯同樣的錯誤,家長可以去學校并坐在他旁邊,還必須要孩子為父母不去上班陪他上學罰款每小時5元。這樣,懲罰在一開始較輕,但以后越來趑加重,直到問題行為停止為止。